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近日,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与河南省固体废物和化学品技术管理中心(简称省固化中心)党支部开展联学联建活动。
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环境与能源法律事务部主任吴春蕾,高级合伙人、刑事重案法律事务部主任张冬冬,税法法律事务部主任杨少宁,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讲师、环境与能源法律事务部律师郭高峰,环境与能源法律事务部关金征律师对河南省固体废物和化学品技术管理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郭春霞,河南风帆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总经理席春青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并陪同参观了京师郑州分所11楼党建文化长廊、楼宇党建商务服务中心。
随后一同在京师郑州多功能会议室召开“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法律关系研讨会”,探讨固废回收法律体系的构建。会议由京师郑州分所环境与能源法律事务部主任吴春蕾主持。
会议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思想,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推动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对铅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中法律体系的建构和完善进行深入探讨。
会议伊始,省固化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郭春霞以铅蓄电池不规范回收过程中产生的巨大环境污染问题为切入点,介绍了省固化中心在危险废物管理中对物联网废铅蓄电池逆向物流回收体系和溯源管理模式建立做出的积极探索。
随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讲师、环境与能源法律事务部郭高峰律师从民法学理论出发,以权利义务为核心探讨固体废弃物处理及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中可能存在的立法方向和立法模式。
京师郑州分所高级合伙人、刑事重案法律事务部主任张冬冬就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过程中,遇到的权责关系不清、法律关系不明、税法支撑力量弱等问题作了解读。
税法法律事务部主任杨少宁对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利用销售渠道逆向从事废旧铅蓄电池收集、再利用环节中产生的涉税难题进行深入研析,并在税法、民法、商法等领域为铅蓄电池行业生产者责任合法、合规、合理延伸提供了专业的建议。
环境与能源法律事务部主任吴春蕾对本次会议作了总结发言,她在对《民法典》中涉及“环境保护”的相关条款及《固体废弃物污染与环境防治法》做了专业解读的基础之上,指出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为企业发展、风险防范构筑法律保护体系,在固废回收及环境保护领域实现法律服务的精准化,用法律为企业保驾护航。
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与河南省固体废物和化学品技术管理中心党支部的联学联建活动,积极与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标对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省固化中心业务深度融合,为解决河南风帆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在废电池回收再利用过程中产生的涉税难题提供了可行性意见和建议,为厘清铅蓄电池回收各方主体法律责任,探索技术先进、经济效益好、资源环境友好的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理模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