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孔顺律师:八年六次起诉才判离婚,你没见过的奇葩事
发布时间:2017-03-01 14:27
     
      近日,在某法院见到一当事人,抱怨法院不该判离婚,更不该不调查对方财产,导致资产转移。
      由于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坚持八年六次起诉,一场马拉松式的离婚官司终于走到终点。
      按照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未判离婚,六个月后婚姻状况没有改善,再次起诉的,一般就可以认定感情破裂。我见过最多起诉三次的,像这样八年六次起诉才判离婚的案件,真是前所未闻,算是案件中的奇葩了。
      不知道是一方的执着,还是另一方的坚持,亦或者是法官的无奈,维持这样的婚姻无论如何都不能算是对当事人的保护,甚至是对一方权利的侵害。我们说结婚自由,离婚同样是自由的,只要达到感情破裂的程度,和好无望,无论是婚姻当事人,还是裁判者,都应当理智地宣告婚姻的死亡,否则,就会造成新的不公平。
      那些还在不幸的婚姻中苦苦挣扎的苦行者,是不是可以转换一下思路,给自己也给他人一条活路,更不要给裁判者不必要的压力,影响司法权的正常行使。裁判者也不能因为某些当事者的一哭二闹三上吊,迁就了一方,伤害了另一方,也伤害了法律的公信力。
      说到财产转移,像这样的马拉松式的诉讼,怎么会不给掌握财产一方转移财产的机会,八年里什么事做不了,又没有保全措施,又不调取转账信息,有多少财产不会被转移,当然这也是伤害。
 
小程序客服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