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热心的网友咨询:一酒鬼半夜砸我家车门,我出来制止其把我打成重伤,多次调解不成。现已经到法院准备开庭,法官建议我刑事和民事分开起诉。请问刑事附代民事和刑事、民事分开诉讼有什么不同?
对于这些问题,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宋成帅律师认为:
网友您好,酒鬼将其打伤,除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外,还需要赔偿民事部分的损失,但因为一直调解不成,法官建议分开诉讼,有一定道理,但还需要您了解刑事附带民事与分开诉讼的具体区别而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首先,赔偿范围不尽相同,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若提起民事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根据《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一、二款规定:“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则赔偿范围仅限于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实际的必然的损失,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不予支持。
那么是否可以在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后,再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剩下的部分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该刑事案件审结以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故只能选择其一。
其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金额与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赔偿金额哪个更高,并且更快获得赔偿?虽然刑事附带民事的赔偿范围小,但在实践中附带民事的赔偿金额并不比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金额低。根据《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根据此款规定,在实践中一旦达成调解、和解协议,其金额可能比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金额高,因为达成和解协议,被害人往往会出具谅解书,根据法律规定,被告人会获得一定程度的减刑。并且,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需要缴纳诉讼费,单独提起民事诉讼需要缴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周期短,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周期长,若被告人想尽快的获得减刑,一般情况下,达成和解协议后,被害人能够及时的获得赔偿。故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达成和解协议是关键。
最后,根据其现在的情况,律师建议其还是要坚持与对方进行调解,不要放弃调解的机会,若对方聘请律师,可以直接与对方律师沟通,阐述利弊,一旦调解成功,达成和解协议,出具谅解书,对双方均有利。若调解不成,对方不愿赔偿,则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是对其权利的最好保障。